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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量:922 时间:2026-01-25

为进一步落实农业生产用电价格政策,有效降低农产品初加工企业的用电成本,保障惠农政策红利落地见效,县发展改革局严格履行部门职责,积极会同供电公司认真做好农产品初加工用电比例审核工作。近期,我县7家大米初加工企业通过农产品初加工用电比例审核,用电比例为97%左右,用电成本每千瓦时平均降低约0.11元,企业减负华体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真正落到实处。
下一步,县发展和改革局将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不断提高政策的知晓度,切实将农业生产用电价格政策落到实处,惠及广大农产品初加工企业。(陈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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