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动态
service phone 0730-84877355
关于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农产品初加工有关范围的补充通知
点击量:660 时间:2026-06-17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华体绘官网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进一步规范农产品初加工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现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农产品初加工范围(华体绘官网试行)的通知》(财税[2008]149号,以下简称《范围》)涉及的有关事项细化如下(以下序数对应《范围》中的序数):
《范围》规定的杂粮还包括大麦、糯米、青稞、芝麻、核桃;相应的初加工产品还包括大麦芽、糯米粉、青稞粉、芝麻粉、核桃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