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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量:663 时间:2026-06-05

近日,省政协召开“提高城乡垃圾处理水平”专题协商会。会议通报了前期调研情况,8位省政协常委、委员和相关专家围绕主题作交流发言,4个省级相关部门负责人作回应发言。
本期按会议发言顺序,对省政协常委、委员和相关专家发言及省级相关部门负责人回应内容进行摘登,敬请关注。
省政协常委、省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主任黄云波:多措并举推进城乡垃圾治理
2026年4月,省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联合农工党云南省委会,组织部分委员、专家和省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在省政协副主席张宽寿的带领下,到昆明市、曲靖市开展“提高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水平”专题调研。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持续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但仍然存在处置能力不均衡、垃圾分类效果不明显、资金投入不足、治理标准不科学、运维管理不精细、部门协同不顺畅等问题。对此,建议:
科学规划设施布局,编制全省“十五五”城乡生活垃圾治理专项规划,进一步完善资金投入、规划建设和监督管理机制,强化部门协同联动,构建“投入保障、城乡一体、运行有序”的治理体系。
推进城乡一体均衡发展。补齐老旧小区、城乡接合部、偏远村庄收运短板,推进生活垃圾与其他固废协同处置、资源化循环利用产业园区共建网络;挖掘现有设施潜力,研究制定偏远集镇、农村可持续处理政策与技术路径,健全跨区域协同处置机制。
简化分类模式,狠抓源头减量。强化垃圾分类宣传引导、现场督导与分拣服务,推进垃圾分类进社区、进学校、进乡村;严格执行限塑法规,治理过度包装,建立建筑垃圾专项收运体系,严禁将其混入生活垃圾。
强化经费投入保障,确保设施规范运行。将农村生活垃圾转运处置和设施建设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制定省级财政对新能源收运车辆给予运行补助的政策;协调交通运输部门争取我省垃圾转运高速公路免费通行政策;规范市场化运行,合理核定外包价格,把促进源头减量纳入付费机制中;完善城乡差异化收费制度,推广多方共担筹资模式。
完善标准体系,健全长效运行机制。加快完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技术标准、环保标准体系,推动城乡差异化执行;健全全链条闭环运作机制,强化“规划—建设—收运—处置—监管”全流程管理;坚持因地制宜、精准施策,做到城市全量焚烧、城郊一体处置、偏远农村就地减量及就地焚烧处置;建立成本核算机制,杜绝无效作业,运用大数据优化收运路线与清运频次。
强化精细运维与协同共治,提升治理整体效能。推进智慧监管,建设全省城乡生活垃圾智慧监管平台;推广高效低耗环保小型处置技术,加强基层人员培训,提升专业运维能力;定期公示全省城乡生活垃圾“三化”处理环节与实际成本;将垃圾治理纳入村规民约,深化落实“门前三包”、积分制管理等行之有效的措施,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示范带头作用,营造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
省政协常委、省生态环境厅一级巡视员、民建云南省委会副主委兰骏:加快完善城乡生活垃圾处理体系
目前,我省生活垃圾处理方式已由之前的以卫生填埋为主转变为现在的以焚烧为主,应结合垃圾处理方式的变化,因地制宜研究推出我省垃圾分类新模式。为进一步提高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水平,建议:
系统构建符合我省实际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体系,因地制宜采取城乡一体、村镇一体、就地就近处理等模式,加快补齐农村生活垃圾处置短板,对地处偏远、运输成本高的山区农村,建设符合要求的小型化、分散式焚烧处理设施;探索“公交式”、巡回收集等模式,推动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与垃圾收运体系“两网融合”。
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与降低处理成本双管齐下,推动城乡生活垃圾处理长效运维。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特别是加大对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的支持力度,建立稳定的投入保障机制,采取措施引导社会资本参与,不断健全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运维多渠道筹资机制。采取有力措施降低生活垃圾处理成本,在城市,重点通过推广使用新能源车辆等措施降低收运成本;在农村,重点从生活垃圾分类、源头减量入手,回收塑料、玻璃、金属等可回收物,将易腐垃圾就地堆肥、就地消纳,切实降低处理成本。
省政协常委、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农工党云南省委会副主委王东:强化闭环监管严控生态风险
我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工作仍有突出问题亟待解决,应抓住农村这个重点精准发力、系统推进。建议:
严把设施准入关,推进标准化建设。严格执行分散式焚烧设施建设运行技术要点,日焚烧5吨以下地区原则上不新建,推行镇村联建、区域共建;日焚烧5吨及以上设施必须采用高温热解气化或直接焚烧工艺,并配套烟气净化与在线监测装置。
强化县域统筹,优化收运处置布局。以县为单元统一编制城乡生活垃圾处置方案,在县城周边推行城乡一体化处理模式;在偏远村镇推行“镇村一体化+小型高温炉”就近就地处置模式,严格落实运输半径≤50千米、时长≤1.5小时管控要求;推广“公交式”收运模式,降低转运成本。
健全运维机制,强化资金保障。建立多元筹资模式,确保运维经费足额纳入财政预算;推行“建设—采购—运维”一体化招标,企业连续运维不少于3年,实行按效付费,确保设施长效运行。
强化闭环监管,严控生态风险。对喀斯特地貌、溶洞等重点区域推行“一洞一档”和洞长制工作模式,划定溶洞周边500米禁倒红线,设置物理围挡、视频监控与警示标识,严格禁倒管控;建立卫星遥感、无人机巡查、网格员巡检联动排查等机制,强化第三方评估与信息公开,严厉打击非法倾倒行为。
省政协常委、昆明市政协副主席、农工党昆明市委会主委戴彬:推进城乡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
构建三级回收体系,筑牢资源化源头基础。由社区牵头,在分类投放设施附近设置智能回收柜,实行“积分+现金”全品类回收;由街道牵头,将社区回收站纳入公益事业资源配置,建立“国企主导+社会资本参与+物业协同”机制,就近汇聚回收生活垃圾可回收物;由城管部门牵头,按50千米服务半径布局区域分拣中心,建设智能分拣线和初加工车间,对前端回收的生活垃圾进行集中分拣,提升生活垃圾分类处置效益。
推进“两网融合”试点,实现中转环节减量增效。探索“城管局+供销社+企业”共建运营的“两网融合”模式,城管部门提供分拣场地和设施,供销社负责建设市场化回收点,全口径收购低值可回收物,由国有平台与环保科技企业组建合资公司提供技术和运维服务。
聚焦循环经济发展,拓宽末端利用渠道。强化对城乡“两网融合”的投资、财税和金融支持,探索生活垃圾资源化减量处置的财政奖励政策。推动平台公司与供销社合作,项目化分选低值可回收物,规模化聚拢可回收资源,定向对接利废企业,推动“回收—分拣—利用”全链条发展。
统筹城乡一体推进,补齐农村资源化短板。推广厨余垃圾堆肥、秸秆综合利用等生态循环模式,将垃圾分类纳入村规民约,健全多元化资金投入机制,完善“财政补助+村镇自筹+村民适当缴费+社会力量参与”的资金投入机制。
强化城乡统筹,推进一体化发展。打破城乡二元治理结构,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纳入城市环境基础设施统一规划、统一管理;推动建立城乡环卫“一张图”,统筹布局垃圾中转站、处理设施和收运路线,鼓励城镇环卫服务向周边乡镇、村庄延伸覆盖;探索县域一体化运营模式,实现设施共建、资源共享、费用共担,提升整体治理效率。
坚持因地制宜,优化分类处置模式。省级分类指导各地探索治理模式:平原坝区深化源头分类与资源化利用,推广厨余垃圾就地堆肥、可回收物智能回收等模式,健全“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全链条机制;偏远山区优化小型热解站布局,推广低成本、易维护的处置技术,合理控制单站服务半径,降低建设和运维难度。
健全资金保障制度,强化长效运维支撑。建立农村生活垃圾省级财政专项补助机制,对乡(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给予常态化补贴,重点覆盖垃圾收集、转运等刚性支出,对偏远山区、经济薄弱乡(镇)可适当提高补助基数,并逐步增加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经费财政预算。
主动宣传引导,汇聚全民参与合力。通过多种方式,向广大群众宣传普及垃圾分类、环境保护理念,让群众掌握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及处置等相关知识。健全法律法规,明确奖惩机制,对源头分类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加强日常巡视和管控,督促做好日常垃圾分类工作。
楚雄州政协副主席、农工党楚雄州委会主委曹波:建立健全城乡生活垃圾治理监管体系
完善收运处置体系。优化县域生活垃圾终端处理设施布局,完善“村收集—乡转运—县处理”的城乡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构建“户分类—组收集—乡(镇)转运—片区处理”的乡村生活垃圾治理模式。
加快补齐设施短板。科学规划垃圾收集点的位置和数量,推广使用移动式连体压缩设备,建立垃圾收集运输智能管理系统,提升转运效率;加快乡(镇)无害化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借鉴楚雄彝族自治州南华县“多元化”治理的经验,整合乡村振兴、和美乡村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提升等项目,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新建生活垃圾热解焚烧处理设施,实现城乡环卫一体化规划区外的乡(镇)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全覆盖。
健全经费保障机制。省级层面加大政策倾斜力度,统筹安排专项补助资金,对乡(镇)、村(社区)生活垃圾常态化治理项目予以专项资金扶持;建立健全农户合理付费、村级组织统筹、政府适当补助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经费保障机制,合理制定收费标准,解决基层长效运维经费短缺的问题。
加大监督管理力度。加大对垃圾清运处理企业的监督管理力度,逐步解决垃圾混装混运问题;严格执行垃圾跨区域运输审批制度,探索垃圾末端处理合理收费制度,保障区域内生活垃圾转运制度化,有效避免垃圾焚烧发电市场恶性竞争。
省政协委员,云南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副院长、教授丁俊美:以微生物技术为支撑推进垃圾处置
近年来,我省城乡生活垃圾治理在“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等方面取得积极成效,正由“有没有”向“好不好”转变。建议:
简化垃圾分类流程,将垃圾分为“可回收”和“不可回收”两类。在中小学校及高校课程体系中系统融入资源循环与生态文明教育内容,将垃圾分类、循环利用等纳入实践教学环节;建设“校园有机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示范点”,通过实践教学深化学生对资源循环过程的直观认知;依托社区、乡村振兴驻点及科技特派员体系,开展形式多样的科普活动,重点加强对“垃圾资源化路径与实际效益”的解读,提高公众认知;鼓励高校和科研院所参与垃圾资源化利用实践,推动科研成果向社区和农村延伸应用,形成“科研支撑—科普传播—基层实践”协同推进机制。
围绕厨余垃圾处理效率和产物品质提升,开展功能微生物菌群调控与工艺优化研究,推动“厌氧消化与好氧堆肥相结合”的协同处理模式,提高沼气产率和有机肥质量;以乡(镇)或片区为单元建设小型有机废弃物处理设施,推广高效纤维素降解菌剂的应用,促进秸秆快速腐熟还田或生物质转化利用。
将固废资源化与环境微生物工程相关内容纳入高校人才培养体系,持续培养具备基础研究与工程应用能力的复合型人才;加大对资源化利用项目的政策扶持力度,完善财政补贴、项目支持及成果转化机制,鼓励企业和科研单位参与技术研发与应用推广。
省政协委员、昆明市滇池高原湖泊研究院副院长潘珉:改变生活方式建设无废城市
依托新媒体平台,推动低碳生活成为潮流风尚。依托短视频、直播、小程序等新媒体渠道,发起“低碳打卡”“旧物焕新”“绿色生活挑战赛”等线上话题活动,鼓励青年群体创作分享、互动参与,推广简约消费、绿色出行等生活方式。
优化分类标准,细化收集处置方式。在有条件的社区推行厨余垃圾分类模式,推广部分社区的自收、自处、就地消纳模式;在新建小区、老旧小区改造中优先建设小型堆肥站、布置生物降解设备,实现厨余垃圾“小区产生、小区处理、就地绿化带消纳”,大幅减少厨余垃圾外运量,降低收运成本和二次污染风险。
构建多元共治格局,强化示范引领。督促物业、餐饮、商超、农贸市场、快递和外卖企业等履行分类减量责任,做到设施、管理、收运到位;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收运、处置、就地处理设施建设运营;深化社区、社会组织、社工“三社联动”模式,开展常态化指导服务。加快完善全省垃圾分类管理法规、标准和细则,统一简化分类、收运、就地处理等规范。
省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智库专家、省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站高级工程师陈飏:提高城乡生活垃圾处理的科技水平
当前,全省城乡生活垃圾收集转运、末端处理、行业管理水平仍然存在不均衡问题,距离城镇较远的一些农村还未实现生活垃圾的“三化”处理,集镇和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水平低、成本高。对此,建议:华体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运用AI模型和大数据技术,精准掌握、统筹兼顾现有生活垃圾处理能力的覆盖人口、范围。在摸清家底的前提下,运用AI模型和大数据技术,将全省现有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能力覆盖的常住人口、区域范围精准掌握,统筹兼顾做好对现有收运体系、末端处理能力的分析研判,掌握哪些区域的能力已经超负荷,需要尽快建设;哪些区域的能力还有富余,可以覆盖邻近的城乡,避免重复投资、重复建设。
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分类、资源化利用,将城乡餐厨垃圾、绿化枝叶及农村生产生活果蔬废弃物、秸秆等分类分离出来,减少收集转运和末端处理压力,各地也可以结合实际就近就便资源化处理利用这些有机废弃物;采用新材料容器逐步替换更新现有钢铁收集转运容器,减少容器自重,提高收运效率,特别是尽快将中小型收集转运燃油车更新为新能源电车,降低收运成本;进一步优化集镇和农村收运的路线、频次,降低成本,提高效率;深入挖掘全省现有生活垃圾填埋场的库容潜力,在规范化、标准化做好填埋场各项工作的前提下,尽可能保留和扩展现有填埋场库容,作为全省生活垃圾处理处置的战略储备资源。
下一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逐条梳理、认真吸纳、全力落实此次专题协商会的意见和建议,着力补短板、强弱项、增效能。
坚持区域统筹、共建共享,着力补齐设施短板,力争“十五五”期间实现城市(县城)生活垃圾全焚烧处理,因地制宜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处置。同时,指导各州(市)制定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布局“一张图”、项目建设“一清单”;科学指导城市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推动分类方法由繁到简,持续提升公众参与度;积极推广牟定县、元谋县、南华县等地工作经验,加强对农村小型焚烧设施的建设指导,提升设施稳定性与处理效果。目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正会同相关部门出台环卫工人权益保障文件,从各方面切实维护环卫工人合法权益。
近年来,省生态环境厅严格履行法定监管职责,深入开展非法倾倒处置生活垃圾排查整治,扎实推进垃圾填埋场污染隐患排查治理,系统谋划生活垃圾监管长效措施,统筹推进生活垃圾污染防治,推动城乡生活垃圾治理能力和水平稳步提升,持续改善城乡人居环境。
提高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水平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省生态环境厅将以此次专题协商会为契机,认真吸纳各位委员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履行好生态环境保护职责,持续深化动态排查整治,健全监管长效机制,深化垃圾填埋场治理,为推动全省城乡人居环境持续改善、筑牢国家西南生态安全屏障作出应有贡献。
省发展改革委将充分吸纳此次专题协商会的意见和建议,继续做好城镇生活垃圾收集处理设施项目谋划和申报工作,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超长期特别国债等各渠道资金;会同行业主管部门督促各地依法依规使用中央资金,加快推动项目早日建成、发挥效益,着力补齐我省城镇生活垃圾设施短板;加强国家城镇生活垃圾收集处理设施项目资金申报政策解读和宣传,指导服务各地把握国家政策机遇,高效开展项目谋划与申报工作。开展好节能宣传周、全国生态日等活动,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循环经济、绿色低碳发展等内容的宣传,积极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近年来,省财政厅积极配合省级行业主管部门,支持各地统筹用好财力性转移支付、财政常态化帮扶、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等资金,包括超长期特别国债、中央和省级预算内投资、专项债券、农村环境整治资金、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等,加力助推各地生活垃圾治理等工作开展。
指导各州(市)在争取上级补助资金的同时,充分考虑垃圾治理项目受益范围固定、外溢性有限的特点,多渠道筹措资金,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撬动作用,引入经营主体参与投资建设和运行维护,构建“政府引导、市场运营、公众参与”的可持续发展模式,有序推进城乡垃圾治理。